北京4月20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顺股份”,300737.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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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05,688.05万元、274,871.12万元、400,414.94万元、610,950.43万元,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发行人制定了《销售信用管理制度》,将客户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以此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以房抵债是风险评级的重要指标之一。因部分主要房地产客户如融创中国、中梁控股,协商采取以房抵债的方式偿付应收账款,发行人对其风险等级评价为A,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请发行人:(1)说明客户风险等级评价标准设置的合理性、评价过程和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存在通过调整客户风险等级进而调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情形;(2)说明以房抵债协议执行和抵债房产处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通过以房抵债少提坏账准备的情形;(3)结合逾期客户信用、客户负债和偿付能力、抵债房产的处置进展、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少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顺股份4月7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8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安徽滁州防水材料扩产项目、福建三明防水材料扩产项目、重庆长寿防水材料扩产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科顺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怡平、强强。
科顺股份2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7,278.14万元,同比增长0.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55.54万元,同比下降72.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5.24万元,同比下降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