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一、艺术类
【资料图】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艺术类本科 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
征求志愿 | 7月10日8时开始至7月10日18时止 | |||
2 | 艺术类本科批 | 省考 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止 | |||
校考 阶段 | 常规志愿 |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
征求志愿 | 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止 | |||
3 | 艺术类高职 (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0日8时开始至8月10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8时止 |
二、体育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
体育类本科批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止 | ||
2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 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
体育类高职 (专科)批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0日8时开始至8月10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8时止 |
三、普通类
序号 | 志愿批次 |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 |
1 |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 常规志愿 |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
征求志愿 |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 ||
2 |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 |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 |
3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征求志愿 | 7月21日8时开始至7月21日18时止 | |
4 | 普通类本科批 | 常规志愿 | 7月6日8时开始至7月 10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29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2日8时开始至8月2日18时止 | ||
5 | 普通类高职 (专科)批 | 常规志愿 | 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
第1次征求志愿 | 8月11日8时开始至8月11日18时止 | ||
第2次征求志愿 |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十条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艺术本科批分为省考阶段和校考阶段依次进行投档录取。省考阶段指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录取的阶段,校考阶段指使用校考成绩并执行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的阶段。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仅对在我省有公布分省招生计划的院校的剩余计划进行征求。
2.本科批省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批校考阶段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
第二十八条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即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填报艺术类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和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物理科目组(或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历史科目组艺术类和历史科目组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历史科目组普通类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和物理科目组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物理科目组普通类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普通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普通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艺术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普通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普通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普通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我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