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 马 股 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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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迪 马 股 份”)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新增
累计诉讼(仲裁)金额 72,489.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506,775.27 万元的 14.30%,其中累计未结
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72,147.05 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
额为 342.06 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5,774.73 万元,累
计被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66,714.38 万元。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被申请人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所涉案件大部分尚在诉讼及仲
裁过程中,暂无法全面及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共计 236 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 72,489.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506,775.27
万元的 14.30%,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72,147.05 万元,累
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342.06 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累计情况统计
(一)案件类型及阶段汇总统计
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已结案件 未结案件
案由 诉讼/仲裁
待开庭/一审/仲裁阶段 二审阶段
金额
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纠纷 - 18,325.47 -
商品房买卖/租赁合同纠纷 21.80 1,103.66 -
劳动争议 - 77.57 -
服务合同纠纷 34.19 384.79 -
权益纠纷 - 31,173.99 -
债权纠纷 - 10,800.00 -
其他纠纷 286.07 10,281.57 -
合计 342.06 72,147.05 -
(二)案件情况明细
诉讼(仲
序 受理时间(送 案件进展
案件类型 原告 被告/被申请人 裁)涉及金
号 达时间) 阶段
额(万元)
建设工程施 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
同纠纷 发有限公司
成都鸿望房地产开发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
公司、成都望浦励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
成都金牛支行
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
深圳联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
建设工程施 重庆泰之睿建
绵阳鸿远领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司
建设工程施 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
上海深港混凝 1,363.25
土有限公司
同纠纷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东长睿置业有限公
绵阳科技城人
司、绵阳东原成方置业有
限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
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
其余单笔诉讼/仲裁金额小于 1000 万的被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24 笔) 16,528.05
其余单笔诉讼/仲裁金额小于 1000 万的主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6 笔) 187.73
二、主要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卢肖军与重庆泰之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泰之睿”)就衢州龙游
项目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现卢肖军认为工程已于2022年11月完成结算,重庆泰之
睿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工程款,故起诉要求重庆泰之睿支付未付工程款及
逾期利息,并由衢州东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司、成都望浦励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纠
纷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下称“农行金牛支行”)与成都
鸿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成都鸿望”)、成都望浦励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下称“成都望浦”)分别就郫都57亩、郫都35亩签署项目借款合同,迪马股
份为此签署了保证合同。农行金牛支行认为前述项目借款已到期,成都鸿望、成
都望浦未足额偿还借款,故其起诉借款方偿还借款本息及诉讼费、相关担保方对
借款偿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实现上述郫都项目抵押权。
成都金融法院已受理本案。
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合同纠纷仲裁案:
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新”)认为,深圳联新与杭
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杭州东望”)的供应商签署了《应收账款债
权转让合同》,受让了相关供应商对杭州东望的债权(下称“标的债权”),迪马
股份以及昆明东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均作为共同债务人加入债务。
标的债权到期后,杭州东望未能及时足额偿付债务,深圳联新故发起仲裁,要求
杭州东望支付未清偿款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支付深圳联新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
费用,同时要求迪 马 股 份等相关债务加入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案。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重庆泰之睿与绵阳鸿远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绵阳鸿远”)就青
义项目二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现重庆泰之睿认为工程已完成结算,绵阳鸿远未
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工程款,故起诉要求绵阳鸿远支付未付工程款及逾期利
息,并确认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上海深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深港”)与重庆泰之睿就奉贤区
庄行项目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重庆睿致天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睿致”)签署保证合同。现上海深港认为工程已完成结算,重庆泰之睿未在约
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工程款,故起诉要求重庆泰之睿支付未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律师费,相关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庆市迪 马 股 份有限公司、绵阳东原成方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
案:
绵阳科技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科技城”)与成都
东长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长睿”)就绵阳190亩项目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与绵阳东原成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东原”)等公司就此签署
抵押协议;并同时与迪 马 股 份签署担保协议。绵阳科技城认为成都东长睿未按约
定支付股权交易价款,故起诉要求其支付未付股权转让款及利息、违约金、律师
费;同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公告费等费用;要求实现抵押权;
同时并要求相关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大部分尚未结案,且金额较大的均为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债权纠纷及权益纠纷等,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同时将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保持公司平稳运
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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